《“文明互鉴·文明互译”百家谈》第四十一期:语言、思维与文化
本/期/主/题:语言、思维与文化
主持人:孙淑芳
孙淑芳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主持词
人类文明在交流互鉴中发展进步。语言是人类大脑的属性,就言语思维活动的神经生物—生理属性而言,语言是思维的基础。语言对于人类社会是最重要的交际工具,是推动人类进步的重要力量。在这一历史过程中,语言与思维、文化、生理、心理、社会等问题已然成为普通语言学永恒的主题。从古希腊时期的语言符号属性争辩、语言与思维、逻辑和修辞的关系、符号与意义的关系等,到文艺复兴后期的普遍语法和语言对比、语言同源论和比较方法论,再到现代语言学建立科学研究中的人类中心论,语言学从单独研究自身符号系统,到与其他学科携手共同探究包罗万象的言语产品,形成一系列交叉学科,如心理语言学、社会语言学、人类语言学、语言文化相对论和当代认知语言学等,研究范围不断扩大,最终成为认知科学的组成部分。本期《“文明互鉴·文明互译”百家谈》邀请了5位理论语言学研究者,以语言、思维与文化相关性为主题,就语言相对论、认知科学隐喻理论、语义学、语用学、自然语义元语言、语言人格等理论中语言、思维与文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展开讨论。
认知科学隐喻理论的悖论
蒋国辉
乌克兰国立第聂伯大学语文系教授隐喻理论是当前认知科学的四大研究领域之一,并被其倡导者拔高到了西方思想史里程碑的地位。依照Lakoff的隐喻理论,隐喻并不是一种语言现象,人的概念系统本身就是隐喻性的。概念系统的隐喻性质使得所有由语言表达的命题都不能摆脱隐喻的作用,而人类的知识归根到底都是命题知识,所以隐喻作用的范围甚至可以扩展到人类所有的科学研究领域,包括自然科学。我们当然不能否认,在语言-思维相关的研究中可能发生推翻旧理论、旧思想的革命,就像当前认知科学关于隐喻的研究。不过还有另一个事实:类似的革命还可能成为“此路不通”的证明。比如,Lakoff倡导的“概念隐喻”“域的投射”“隐喻的层级结构”,在我看来更可能导向后一种结果。
对认知科学隐喻理论核心问题,我们有一个相当简化的表述:人的头脑中a priori存在着一个隐喻的概念系统,语言只是用来包装并表达前语言的隐喻概念。这个表述已经触及到了哲学、语言学和所有同人的思维相关的现代科学部门都试图解释,但是迄今没有一个普遍接受的解释的问题,即语言和思想孰先孰后这个“鸡生蛋vs.蛋孵鸡”的难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不是语言学和其他研究人的思维的相关科学能够解决的问题,更像是一个考验哲学家的感悟和思辨能力的“思想体操”。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其实最好赞同这样的说法,即它不可能、至少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可能有答案。到底是在语言的制约下人才能够产生思想(语言相对论),还是思想独立于语言而产生并存在,语言不过是思想的表达形式(认知科学可以代表这个阵营)。
对这个问题的解释,可能是迄今为止人类的认识能力不能达到的领域,因为这样的解释最终要由神经生物-生理科学研究的直观实验数据来检验。这样的直观实验数据并不仅仅限于研究者能够通过相应的仪器,在屏幕上显示人在完成言语-思维活动时大脑神经中枢发生的电化学过程,比如脑电波的运动、突触的形成等等。研究者必须能观察到什么形式的脑电波或者突触就是某一个概念,而且这样的概念能够在不同的受试者的脑电图中重复地被观察到。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理据充足地断言,概念在人的大脑中是独立形成并被储存的。比如,倡导隐喻是“概念域的投射”,倡导者不可能用思辨的推理来证明这个假说,必须依据神经科学研究的直观实验数据,向我们展示这个发生在大脑中的电化学过程,即脑电波怎样运动、形成了什么突触、怎样完成了可以被称为“投射”的脑电波融合或者转换等等。在这个“投射”过程完成后,投射的结果、即形成的隐喻概念怎样储存在大脑中,等待语言包装,并且它必须以某种可辩的形式,区别于这个概念在没有成为隐喻概念时的脑电波或突触。
同隐喻理论——当然不仅仅是隐喻理论——截然对立的语言相对论思想,即概念只能在语言中形成,当然也需要类似的神经科学直观数据来作最终的检验。这两种观点在相关研究中是一个由来已久的争议话题。认为语言只是表达思想的观点,自语言相对论假说成为众矢之的以来,一直是语言学研究的主导潮流。Lakoff关于语言的隐喻表达来自隐喻的概念系统这个观点,在语言学界得到普遍认同就是一个证明。似乎仅有语言相对论这个在语言学界几乎已经被湮灭的学说,还坚持认为思想是在语言的制约下形成的。然而,没有可以作为最终检验者的直观实验数据,这两种观点对语言和思维相关性的解释,归根到底不过是在相同水平上、具有相同可信度的假说。都是研究者通过观察和思辨讲述的故事。评价它们的依据,仅在于哪一种解释有更多的观察事实支持,因此更符合推理的逻辑
其实,在直观实验数据阙如时,我们也可以仅凭符合逻辑的推理,质疑概念可以在语言之外形成,进一步挑战“a priori存在的隐喻概念系统”这个观点。一个我们无法否认的观察事实是:在人对世界的观察和认识活动中,就感知觉器官和神经生物-生理属性而言,人类所有(没有生理和神经缺陷的)成员,都是相同的观察者。就人在观察世界时的心理状况而言,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观察者。但是从科学研究获取的观察事实来看,如果我们将概念粗略地解释为人观察和认识世界的结果——这或许不会导致争议。那么,人类的所有成员并不是相同的观察者,因为研究者并没有观察到全人类统一的概念系统;人类每一个成员也不是独立的观察者,因为研究者没有观察到与人类成员数量相应的那么多概念系统。一个研究者或许无法否认的事实是,人类的概念系统实际上是相应于人类拥有的语言系统。也就是说,作为对世界的观察者和认识者,人类成员是按照自然语言的分类而划分为群体的,以同一语言为母语的人是相同的观察者。这也就是语言相对论的思想:人对世界的观察、思考和认识是在语言的引导或者说制约下完成的。
心智和语义
李葆嘉
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语言是人类认知和交流的主要工具,认知和交流必然语义化,语言的本质属性是语义性。
人们生活在自然和社会中,也就是存在一个外部世界。人类具有心智功能——认知外部世界的功能,认知功能即感官系统和神经系统的功能,以及由此形成的经验框架和以往认知成果。一方面,人类的认知功能决定了我们以何种方式和程度认知世界;另一方面,我们的认知结果受限于人类的神经系统和感官系统。不同生物的神经系统和感受器,决定了不同生物的感受和反应或反映。我们所认知的世界就是我们语言中的世界。进入语言系统就是可知(无论对错),未进入语言系统的就是不可知(也许以后变成可知)。
面对外部世界,人们有了感觉,会在大脑中留下印象,印象的积累则形成观念,一些观念潜藏在大脑中,一些观念成为内在概念。这种内在概念借助语音表达出来,也就是语言中的词语(单个概念)或话语(概念组合)。
词语是用语音表现的语义,语义反映概念的内容,但不等于概念的全部。词语的组合形成话语(独语句、单句、复句、句群),话语表达的是一个组合化语义(基于经验框架的句法结构)。所有的真实话语表达,都是特定的说话者怀有特定的意图,面对特定的听话者,在具体情境中的话语行为。词语的意义是模糊的、变化的。一方面,同样一个词语的意义,说话者和听话者的理解不尽相同,需要相互契合才能达成有效的理解。另一方面,上下文或语境限定或明确了其中所包含词语的意义,因此,某个词语的意义依赖于相互搭配的其他词语,或者依赖于句子的意义,而句子的意义则依赖于更大表达式的意义。
语言是地图而并非城市。语言符号只是一种提示,以唤醒接受者的理解或联想。自然语言并不完美,不但词语具有多义性,而且语句中可能存在若干意义空隙。人类心智能够选择确定的词义,能够填补语句中的意义空隙。就一种语言而言,语义网络研究包括词汇语义研究和句法语义研究。
词语的意义可以区分为通用意义和偶然意义。通用意义是整个语言社群已经习惯的,或者说相当于词典中的释义。偶然意义是个人的激情指称,即在特定需求驱动下的对通用意义的偏离或变异。偶然意义如果流传开来,有可能成为通用意义。
语言或语义并非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而是在社会中不断变化。
相对相辅的语用要素:说话人与受话人
周民权
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西安外国语大学“西外学者”特聘教授
在当代语用学研究中,“人的因素”成为重中之重,其中尤以说话人(адресант)意义和受话人(адресат)意义的研究为最,两者者均在言语行为研究框架下得以彰显。简言之,言语行为通常是在说话人与受话人面对面进行交际的语境中实施的,必须符合я—ты—здесь—сейчас这一语用标记,无论是现实交际中的口语对话,还是文艺作品中的书面描写,均无一例外地遵循这一语用规则。
长期以来,国内外些许学者对“说话人”这一概念似乎形成一种固化思维,认为“说话人”作为始发语的发起者,是对话的主导者,而“受话人”只是听众,处于被支配地位。因此,语言学界对于受话人意义的研究甚少,而对说话人意义的研究则重视有加。
追根溯源,这种语言研究现象的产生并非毫无根据。语言相对论早期的代表人物之一、德国语言学家洪堡特认为,“语言用不同的方式对现实进行范畴划分,这些迥异的方式限定了我们大脑组织知识的方式。”这一观点的精髓一直延续至今,即语词的概括度和语法化、构词形态学范畴对于不同语言使用者的认知起到决定作用。据此可以认为,“说话人”之所以被视为对话的主导者,很大程度上是受语词概括度的影响所致。实际上,“说话人”与“受话人”这两个语用要素是相对相辅的,并不是绝对意义上相互独立的“说”与“听”。俄罗斯语言逻辑分析学派奠基人、著名语言学家Н.Д.阿鲁秋诺娃在《受话人因素》(1981)一文中明确指出,把“说话人”界定为“对话的主导者”这一传统观点值得商榷,受话人因素不可忽视。受话人作为反馈话轮的应答语发起者,既是受话人,也是说话人,其话语亦应在“说话”之列,而当受话人开始说话时,始发语的发起者,即说话人便成为受话人,如此循环往复。因此,说话人与受话人不存在主次之分。不难看出,阿鲁秋诺娃的观点是对传统的“说话人中心论”的挑战,旨在强调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相互平等的交际关系。
我们认为,Н.Д.阿鲁秋诺娃的观点有理有据,深刻揭示了问题的症结所在:语用意义的形成受制于一系列因素,其中不仅包括说话人和言语行为得以实施的社会文化环境,而且包括“受话人”这一重要因素,因为语句的阐释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受话人的认知与解读。在言语交际过程中,受话人与说话人一样,不是包揽一切的人,而是在一定功能范围内充当某种角色,与说话人相辅相成,构建对话框架,二者缺一不可,不能把它们对立起来。因此,任何一种言语行为都应顾及一定的受话人模式,受话人这一前提条件的满足乃是言语行为取得成效的重要因素之一,“搞错受话人”可能会事与愿违。受话人的角色所决定的不仅仅是言语的社会礼仪方面,他还迫使说话人关心言语的组织实施,因为任何一种超越极限的疏忽大意必将危及说话人本人的利益,并会招致受话人一连串的质疑。显而易见,在受话人因素的压力之下,说话人必须对自己的言语进行高度提炼,以免引发交际冲突。不仅如此,还应该看到,受话人主导的“第二话轮”(вторая реплика)并非处于交际边缘,他的应答语具有独立的意向空间,并非完全受制于说话人的始发语。受话人可以通过应答主动实施多种言语行为,他可以接受或不接受始发语规定的交际程序,同时还可以对发话人表示同意、反驳、否定、让步、主动出击,也可以接受或者拒绝请求,等等。毫不夸张地说,应答句独特的交际功能发展了语言中诸多的逻辑语法范畴,进一步拓宽了语用学的研究范围。
研究表明,说话人的始发句和受话人的应答语互为依托,互为存在前提,通过彼此之间的循环对话表达各自的主观意向。对话的交际目的并不拘泥于对话所实施的言语动作,它能否实现还要取决于对方的反应。交际目的是由说话人设定的,而实现其意图的则是受话人。设定目的和达到目的游离于动机与反应之间,受话人对等的反应不仅能够保证说话人实现其既定交际目的,而且为对话的言语连贯性提供了保证。概言之,说话人与受话人作为言语交际的主体,不分主次,享有同等的语言学地位,这是其一;其二,“说话人与受话人”这一语用要素与人理解判断世界的能力,以及人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密切相关,从而使得形象、象征和符号等符号学概念形成规律,在人类言语交际中发挥引领作用。
人类中心论视域下“语言人格”概观
孙淑芳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博士后合作导师
语言人格(德语Sprachliche Persönlichkeit,俄语языковая личность,英语linguistic personality)作为一种理论假说在语言学史上不断被提出来讨论。古希腊时期,对名称本质的长期争论以及对事物与名称之间相互关系的争论,推动了人类从认识论视角解释语言本质。19世纪以来,洪堡特、博杜恩、索绪尔、萨丕尔等均对“个体”“个人”等概念进行了科学界定和阐释。洪堡特指出语言产生和言语活动中个体与社会的关系,他认为“语言不是事物,但常常是事物的概念,这些概念是人在构成词时创造的”,这是对语言人格概念一般意义上的解释。博杜恩提出人类语言、具体语言和个体语言的“三分法”,强调个体语言(言语)与民族语言(语言)之间的区别,认为“个别人的个体语言,既可从质的角度研究(该个体的发音方法,常用词语等),也可从量的角度来研究(该个体所使用语句和词语的数量)”。索绪尔区分了言语活动的两个方面:语言和言语,认为“语言是社会的、抽象的,而言语是具体的、个人的”。萨丕尔认为“如果行走、呼吸是人与生俱有的生物功能,语言和言语则为纯粹意义上的历史遗产,是社会长期使用的产物”,他把“个体”划分为5类:哲学个体、生理个体、身心个体、社会个体和精神个体。“个体”是在探讨语言的社会属性、语言与言语、个人与集体的相互关系过程中形成的,与语言的心理和社会本质相关,也与思维相关,因为“思维是人的认识的最高级形式,而不是人或者动物可能完成的任何其他形式的认识行为”(蒋国辉)。现代语言学发展与科学研究中人类中心论思想密切相关,科学研究在人的自我认知和对世界的认知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20世纪30年代,“语言人格”作为一个词组几乎同时见于德国学者魏斯格贝尔和俄罗斯学者В.В.维诺格拉多夫的著作中。前者认为“语言是最普遍的文化财富,由于自身的语言人格,语言的掌握只能立足于它所在的语言社团”。后者区分了文学语言人格的两种形式:作家人格与人物人格,他认为“作品不仅是集体的语言创作之一,也反映了个人选择和创造性使用作家所处时代的语言手段。”需要说明的是,两位学者的概念尚不具有术语性质,因为他们均未对这一概念做出解释。
50年代,随着社会语言学、心理语言学、语言文化学及其他语言学交叉学科的融合与发展,语言人格才开始真正引起学界广泛关注,并成为现代语言学核心术语。可以说,这一概念几乎与所有人文学科领域都有内在的联系。80年代起,俄罗斯学者尝试对其内涵进行解读。Г.И.博金的解释是:“语言人格是指掌握语言的那个人,对其而言,语言即为言语。语言人格的特点与其说是关于语言的人,毋庸说是关于使用语言的人。”
语言人格从起初只讨论“人”,随后过渡到“说话人/受话人模式”,最终演变为Ю.Н卡拉乌洛夫的三层次模式,即语言人格(языковая личность)理论(华劭先生译名)。卡拉乌洛夫将其解释为“一个人决定其所生成和认知言语产品(话语)的能力与特征的总和,这些话语因语言结构繁简程度、反映现实深浅准确程度、所具有的目的和意向等方面有所不同。”这里,语言人格意指说话的人,而使用语言的能力是人与生俱来的特征,决定生成和理解话语的是所谓语言人格。目前学界通用的译名“语言个性”来自языковая личность的字面意思,但这种直译似乎并没有完整反映出该术语内涵的全貌。“语言人格”虽听起来不大顺耳,但似乎比“语言特性”“语言个体性”之类的译法更接近原意。(华劭)《新时代大俄汉词典》将личность释义为“(具有某种性格、行为等特点的)人”,我们理解为广义上的“人”;《现代汉语词典》(第7版)将“人格”解释为“人的性格、气质、能力等特征的总合”。“俄语личность不仅仅是作为物理存在的人,也是作为某种属性载体的人。汉语个性一词体现不出这个意思。”(蒋国辉)
语言人格具有多义性、多层次性和跨学科性等特点,迄今尚未形成一个公认的准确定义,不同视角和研究方法的侧重点也各有差异。如语言生成和理解视角侧重建构模式,语言文化视角侧重民族文化解读,社会语言学或心理语言学视角侧重语言意识的心理组成,人类语言学视角侧重语言人格综合性研究等。囿于语言人格概念的复杂性,研究者试图缩小其内涵范围,将其大体等同于说话人、交际主体、交际者、个体等相近概念,或者用其他术语替代原始术语。此后,该术语还伴随着众多的变体解释,如语言载体、主体、言语主体、人、个人、个体等,这些术语都是对语言人格核心术语的补充和发展。从这一意义上说,语言人格研究对象最终归结为“语言中的人”和“人说的语言”(Н.Д.阿鲁秋诺娃),并集中体现在话语生成、认知和语言能力等方面,语言人格本质上是对人的物理和精神特性的共同集合所表现的哲学观、社会观和心理观的交叉融合。А.В.普济廖夫指出:“运用哲学方法分析语言事实的初衷便是理解每一个个体背后都存在人类文化,如同某种共性观念;民族文化是普遍的,社会文化和专业文化是独特的;个体文化是独一无二和不可复制的。”
90年代起,俄罗斯语言学界呈现语言人格综合性研究的趋势,这种多视角、全方位的研究方法极具前瞻性,得到学界的高度认同,将其视为语言学发展的新阶段,某种程度上甚至促进了人类文明互鉴和人类学的发展。
多样的文化,普遍的元语言
——自然语义元语言理论与语言相对论
何洋洋
黑龙江大学俄语学院博士研究生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波兰裔语义学家安娜·韦日比茨卡(Anna Wierzbicka)提出的自然语义元语言理论,不仅是其理论语义学研究的基础,也是其语言文化研究的核心。她继承了沃尔夫的语言相对论,主张语言的差异代表着思维方式的差异,同时又以普遍的自然语义元语言为载体,将不同语言文化中的人的思维方式差异以直观、可验证的方式呈现出来。
在语言、思维与文化的关系上,韦日比茨卡的主张可以陈述为:我们面对着相同的物理世界(world),通过身体(body)器官感知来自物理世界的信息,并在大脑(brain)中进行加工。经过大脑加工的信息在思维(mind)中呈现为概念(concepts),这些概念在语言中进行表征。其中,身体器官的机能以及大脑的加工属于人的生物属性,不同人种之间并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可以说具有普遍性。而思维、概念层面由于受到不同文化的影响而呈现出特殊性,这种特殊性经过语言的表征呈现在词汇、语法系统中,造成语言的差异。人类不同种群之间能够相互理解并顺畅地使用语言进行交流说明某些概念普遍存在于人类的思维中,某些词汇和语法普遍存在于人类语言中。这些普遍存在于人类思维中且意义极其简单,不可进一步分解的概念就是语义基元(semantic primes),它们在所有语言中都有对应词(exponents),如英语对应词为I,YOU,THINK等,汉语对应词为“我、你、想”等。这些词的普遍组合规则就是普遍语法(Universal Grammar)。词汇和语法共同构成了一套完整的自然语义元语言(Natural Semantic Metalanguage,NSM)。
语言相对论不承认脱离语言而存在的思维,认为没有语言参与的思维是某种混沌不清的感觉、知觉的混合体,并不能称之为思维,而语言的参与将混沌变为分类明确、有条理的世界。从这一意义上讲,语言为我们建构起看待世界的不同图景,这个图景因为语言文化的不同呈现出不同样态。该理论对不同语言文化中普遍性的东西似乎并不特别关注。
韦日比茨卡的研究则兼顾了语言文化的普遍性与特殊性,自然语义元语言是衔接两者的媒介。语义基元普遍存在于人类的概念系统中,其对应词普遍存在于人类语言中,语义基元是人类概念和语言意义的最小单位,更复杂的概念及更复杂的意义都是通过语义基元组合产生。要想研究某一文化所特有的非普遍的、复杂的概念和意义,就要将其分解到语义基元层面上,这些概念和意义的比较也要在语义基元层面上才能实现,这就是以自然语义元语言为媒介进行语言文化对比研究的基本思路,也是韦日比茨卡提出的普遍与特殊相结合的语言文化研究范式。
语言相对论和自然语义元语言理论都注重语言文化对比分析。但是,将语言相对论等同于语言文化对比是有误导性的。语言文化对比并不能证明语言对思维的形成力作用,因为语言文化对比的前提是承认语言对思维的形成力,这就陷入了循环论证的怪圈。支持语言相对论的证据应该是抽象意义上的语言对思维的形成力的证据,这与语言和文化的差异无关。基于自然语义元语言理论的语言文化对比是在接受语言相对论主张的基础上对不同语言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进而了解不同文化中的人在思维方式上的差异。其结论能用于加深我们对语言的认识,能用于指导外语教学,因此总体上还是语言学研究。这根本区分于语言相对论,因为后者主要是建立起关于语言与思维之间关系的哲学世界观。
贯穿韦日比茨卡语言文化对比研究的核心思想是反对语言学研究领域的民族中心主义,尤其是盎格鲁撒克逊中心主义的倾向,她的跨文化语用学研究对传统语用学研究中的普遍主义倾向进行批判也能印证这一点。语言相对论理论则是在更普遍意义上主张各民族语言和文化的平等,尊重其多样性。在这一点上两者表现出惊人的一致。
排版:孙昱峰
审核:周和军 杜树标
2021-19期,总第41期
主编:王铭玉
副主编:田海龙 姜龙范 郭太 刘宏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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